发布时间:2021-3-9 来源:湖北省卫生监督协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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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21年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意见精神,转职能、转方式,全力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效能,为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和健康湖北保驾护航。

一、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1继续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建立湖北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综合监管任务清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责任追究及督察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工作措施及目标:

⑴印发《湖北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制度》;

⑵印发《2021年湖北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任务清单》;

⑶印发《湖北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责任追究及督察机制》;

2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国家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待国家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下发后,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行业监管各部门责任,进一步推动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工作措施及目标:

⑴制定《湖北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⑵召开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省级联络员会议,落实部门责任。

3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和“信用+综合监管”工作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工作,推进综合监管结果、依法执业自查结果和信用评价结果的统筹运用,建立信用等级与监管分级相衔接的分类监管制度。

工作措施及目标:

⑴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推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覆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⑵推动鄂卫办通【2020】11号文件落实,督促各地完成2个以上专业的信用评价工作;

⑶总结武汉、咸宁两市试点经验,推广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工作;

建立信用等级与监管分级相衔接的分类监管制度,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措施清单》。

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4按照“四个必查”的要求,继续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消除“两个零办案”。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在线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6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国家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针对打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消毒产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我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水平与质量安全。 

7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效能评价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卫生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基层监督执法办案能力。

工作措施及目标:

⑴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实现以市(州)为单位消除“两个零办案”目标;

⑵完成国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完成率80%以上和完结率100%;

⑶完成国家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⑷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效能评价工作,印发《2021年卫生行政执法效能考评办法》;

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开展巡回指导基层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基层监督执法办案能力。

创新信息化监管手段

8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创造条件支持省、市、县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

9建设公共卫生非现场监督系统,构建全省公共卫生非现场监管平台,实现对生活饮用水、医疗废弃物、餐饮具消毒等在线监测(控)的统一接入,实现在线监管。

10强化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监测应用,加强对系统应用的指导,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测,强化源头管控,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综合监管能力提升。

11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和信用管理与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系统全省应用,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推进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应用机制。

工作措施及目标:

⑴出台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方案,明确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⑵完成全省公共卫生非现场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生活饮用水、医疗废弃物、餐饮具消毒的在线监管;

⑶完成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扩面部署,强化监测应用。

不断提升监督执法队伍能力

12创造条件开展综合监管能力培训,做强综合监督执法骨干培训,做优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析培训,做好医疗服务、中医监督、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各专业培训。培训对象更加面向基层,培训内容更加针对实务,提升培训效果。

13按照卫生健康“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国家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学习外省先进经验,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卫生监督机构强基础、补短板、提能力,推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工作措施及目标:

⑴做好综合监管能力培训,提升培训效果;

⑵学习外省先进经验,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14.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